消防产业
关于开展“清剿火患”战役的公告
中国镇江消防在线 | 时间:2011-09-30 | 发布人:橙色人生

各有关单位、个体经营户:

 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,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清剿火患”战役工作。现将你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告知如下:

  一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。

  二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。

  三、加强防火巡查检查,及时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。

  四、应保持消防设施运行完好有效。

  五、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。

  六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并组织演练。

各有关单位、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照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。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江苏省消防条例》严肃进行查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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